2015年1月13日 星期二

姚立明雙重標準 何不要求蔡主席交代總統補貼款去向?

新 聞 稿 中國國民黨文化傳播委員會 104.1.13

國民黨:姚立明雙重標準 何不要求蔡主席交代總統補貼款去向?


針對兩次總統大選馬英九總統競選補貼款,姚立明等名嘴持續於政論節目中無端質疑,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陳以信今(13)日再度嚴正澄清與駁斥。他批評名嘴有雙重標準,質疑為何不敢要求民進黨與其主席蔡英文,也對外公開總統競選補貼款去向?

姚立明於節目中辯稱,《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41條第1項是指補助該給總統候選人,陳以信斥姚說法嚴重曲解法律。他指出該處條文明定:「各組候選人得票數達到當選票數三分之一者,應補貼其競選費用」,目的是規範中選會給予補貼的責任與要件。至於補貼對象為何?則清楚規範在同條第2項中:「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其補貼費用,應由該推薦之政黨領取」。他反問,若真如姚所說補貼該給總統候選人,為何法律不乾脆寫明由候選人領取即可,竟然還要大費周章寫明非得推薦政黨才能領取?甚至如果候選人是由兩個政黨共同推薦,還一定要兩個政黨共同領取才行?

陳以信指出,如果總統競選補貼應該屬於總統候選人個人,法律就會如《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3條第3項所清楚寫明,直接由候選人領取。他強調,兩處法律條文明顯規定不同,姚立明身為法學博士、教授竟然完全看不出來相異之處?顯然背後另有居心。

至於陳立宏指稱國民黨領取補貼款後「根本沒有入帳」,陳以信痛批為胡扯一通。他指出,國民黨每年度黨務經費收支都有嚴謹程序與帳目,財務報告都依法經由會計師簽證,經中常會核定後向內政部提交決算書。他批評,陳立宏看不懂法律相關規定,才會錯把總統補貼款當作政治獻金。他強調,兩者完全不同,競選補貼款不是政治獻金,當然與國民黨向監察院申報的政治獻金帳目沒有關係。更何況兩筆補貼款都由國民黨直接領取,根本不屬馬總統所有,陳立宏是要叫馬總統怎麼捐呢?這項質疑根本令人啼笑皆非!

姚立明還公開質疑國民黨「選舉的錢不用交代,合理嗎?」陳以信則反批,不管是補貼款與政治獻金帳目,國民黨早已清楚交代,反倒是民進黨與其主席蔡英文有沒有公開交代呢?既然姚敢嗆國民黨不交代不合理,為何不去質疑蔡主席總統選後補貼款近2億元那裡去了呢?他痛斥,姚立明如果不是雙重標準,他可不可以捫心自問一下,他所擔任董事的小英基金會,背後的錢哪裡來的呢?難道他不該也要求民進黨與蔡主席,如同他要求國民黨與馬總統一樣,公開補貼款帳目對外界清楚交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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