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2日 星期二

中國國民黨第19次全國代表大會第3次會議出席人提案須知、提案用紙

中國國民黨第19次全國代表大會第3次會議出席人提案須知


      104.05.11第19屆第72次工作會議(籌備會)通過 

一、本須知依據中國國民黨(簡稱本黨)「全國代表大會議事規則」辦理,有關出席人提案重要規定如下:

 (一)大會出席人之提案,應列明提案人、連署人、案由、說明、辦法等,並須有出席人(黨代表)60人以上連署始得成立。(請注意:中央評議委員、候補中央委員等類「大會列席人員」並非連署人)。提案在未經討論前,得經原提案人之提出,予以緩議或保留。

 (二)大會出席人之提案,均交提案審查委員會審查。

二、本次大會會期僅有半天,大會出席人提案,請以本黨和國家發展為重點;凡屬地方性或個別性提案,不在討論之列。

三、提案連署人不得發表反對原提案之意見。

四、出席人提出提案及進行連署時,均請使用中央委員會制式提案用紙並工整黏貼黨代表連署條碼,以利電腦處理。提案紙請至本黨全球資訊網:http://www.kmt.org.tw「第19全第3次會議專區」下載使用,中央委員會將配合6月初寄發開會通知,提供每位出席人連署條碼貼紙「10」張。

五、連署條碼貼紙視同為「親筆簽名」,請各出席人於連署前,審慎瞭解他人提案內容,以免連署後再予撤簽,而徒增困擾。另為維護大會出席人權益,凡單張影印、整批影印貼紙,或使用簽名方式連署之提案紙,均視同無效連署,依例不予受理。

六、依據本黨「全代會、中評會、中全會、中常會」開會及決議方式改革案,本次大會受理出席人提案,自104年6月1日起至同年7月3日(星期五)下午5時30分截止。提案正本含連署書請於受理期間內,以掛號寄(送)達臺北市中山區104八德路2段232號1樓行政管理委員會。提案主文請電郵至考紀會考管室洪碧姬ed_peggyhong@kmt.org.tw及行管會總務室陳 澂am_chenchen@kmt.org.tw兩處,以利編印會議資料等作業,同時轉請相關單位研提「處理意見」後彙報大會。

七、提案收件截止後提出者,均屬臨時提案(動議),依全國代表大會議事規則規定,須有出席人100人以上之連署或附議。

八、前列受理提案聯絡人:考紀會考管室主任洪碧姬,電話(02) 2173-1324、傳真(02)8771-1619;行管會總務室主任陳 澂,電話(02)2173-1273、傳真(02)8771-1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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