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3日 星期三

租屋眉角面面觀,以筆者台北租屋經驗為例


臺北市是全臺的首善之都,自然吸引許多年輕人將來想來臺北就業甚至定居。然而,由於臺北的房價高漲,因此,許多尚未擁有自己的積蓄、無法在臺北市購置房屋的年輕人,自然只能選擇租屋一途。

然而,即便四處找尋租屋,狀況也不一定令人滿意愉快。

以筆者多年租屋經驗來說,一開始找尋租屋時,屋子的資訊便有不對稱、不透明的狀況;在最終簽約時,由於租賃雙方對契約的法律知識可能有所不足,導致契約可能有漏未規定或規定不足的部分,甚至是房東惡意規定某些苛刻的條款在文字陷阱中,導致租屋者事後必須時常與房東溝通,若溝通不成可能必須走向耗費時間精力的訴訟程序或調解程序,有時租屋者只好自認倒楣!

此外,租屋者是否可以遷戶籍到自己的租屋處,提報房租列舉扣除額?這個問題也影響租屋者的權益,雖然法律上並沒有限制租屋者遷戶籍與提報扣稅,但往往房東會基於自身利益考量,在契約上增列數點限制,依照法律上的「私法自治」原則使租屋者放棄自己的權益。當然,更不用提房屋本身老舊、環境惡劣等屋況問題了。


專門研究居住問題的「崔媽媽基金會」認為,這些租屋問題的癥結點在於「租屋法制欠缺、業界受不到有力輔導,無法良性發展,租屋雙方缺乏保障」且「法律未訂定契約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

由於現在市面上的租屋契約許多條文其實是偏袒房東的,再加上目前《民法》上「私法自治」原則也及於租賃契約,除非違反公序良俗,否則無法撤銷合約,這對缺乏法律知識的一般租屋者來說,可說是莫大的障礙。

因此,崔媽媽基金會與一些民間團體便有意推動修法,具體規劃租屋政策,特別制定租賃專法,修訂政府的租屋定型化契約,並增列租屋契約上應記載與不得記載的事項。若這些事項能修法完成,必然能在法律上讓租屋者的權益更獲得保障。

不過,無論法律有沒有修法通過,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勇於主張權益、看清契約細節、蒐集相關資訊、勇於溝通協商,更是在租房子前應該先做的功課。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租屋法律糾紛免費諮詢資訊如下:

租屋相關資訊、服務與知識,可上
內政部營建署租屋資訊網查詢:https://houserent.cpami.gov.tw/


「崔媽媽基金會」租屋法律諮詢服務:http://law.tmm.org.tw/lawapply.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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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呂謦煒


目前就讀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積極投身學生自治領域,曾擔任臺灣大學學生會福利部部員,現任臺灣大學學生代表大會之社會科學院學生代表,關注學生權益與校內外議題不遺餘力,時常撰文品評時事,評論曾獲刊於《聯合報》、《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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