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4日 星期五

第19屆第3任中常委選舉通訊投票實施要點

中國國民黨第19屆第3任中央常務委員選舉
海外、大陸台商、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黨代表通訊投票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104年7月22日第19屆中央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84次會議通過

一、依據
    中國國民黨(以下簡稱本黨)黨章第22條及本黨中央常務委員選舉作業細則第12條之規定,訂定本實施要點。
二、選務工作
中央常務委員選舉之海外、大陸台商、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黨代表通訊選舉票由中央委員會組織發展委員會海外部寄發,海外、大陸台商黨代表通訊選舉票收件由組發會海外部負責,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黨代表選舉票收件由花東暨外島投票區負責。
三、選舉人
本黨第19次全國代表大會海外、大陸台商、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黨代表為選舉人。
四、投票方式
採通訊方式投票。
五、選舉人名冊之繕造、公開閱覽及更正
1、選舉人名冊由中央委員會繕造之;選舉人資格由造冊單位查核。
2、選舉人名冊應於814日至16日公告於本黨全球資訊網供選舉人閱覽,如有疏漏、錯誤,應即更正。
六、選票之印製及寄發
通訊選舉選票由中央統一印製,海外暨大陸台商通訊投票選舉票於83日前寄發;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通訊投票選舉票於814日前寄發各選舉人。
七、投票
1、通訊選票截止收件日期為台北時間828日中午12時。
2、選舉以無記名限制連記法圈選,圈選上限為16
3、選票需裝入規定之選票信封,不得書寫任何文字、符號、指印或其他足可辨認選舉人身分之標誌;選票信封密封後,應裝入回郵信封;回郵信封上需簽名並附選舉人詳細地址(請參閱附件:投票須知)。
4、選舉票有下列情事之一,該選舉票無效。
)不用規定之選舉票、選票信封、回郵信封者。
)不在規定位置圈選或其圈選無法辨識者。
)圈選數超過16名者。
)圈選後加以塗改者。
)在選舉票上書寫或附加其他文字、符號、指印或標誌者。
)將選舉票撕破致不完整者。
)將選舉票污染不能辨別所圈選為何人者。
)未加圈選者。
    、有關無效票之認定有爭議時,參照中央選舉委員會之認定標準認定之。
八、開票
1、海外、大陸台商黨代表選舉票併入北北基宜投票區開票,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黨代表併入花東暨外島投票區開票。
2、開票前由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員當眾點清並登記所有回郵信封數後,拆封投入票匭。
九、執行本項工作所需回郵費用由選舉人自行負擔。

十、本實施要點經中央常務委員會通過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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