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6日 星期五

雲林縣斗南鎮黨部急難救助案

雲林縣斗南鎮沈姓鎮民每週須洗腎3次無法工作,太太肺癌4期併腦部轉移目前癱瘓,在醫院治療中。先生,育有二子,長子從事貨運司機,因工作關係於公司住宿,與妻子已異離多年,育有分別就讀國二及國三之一男一女,與案主同住;次子尚未結婚,在北部工地打零工維生,收入微薄自顧不暇。案主家無恆產,一家生活本已清苦,如今又須負擔龐大的醫療及看護費用,家庭經濟陷入困境,經查證家境清寒屬實無訛,107日由斗南鎮民眾服務社理事長徐見銘、鎮黨部書記鐘博義等,致送民眾服務社急難救助金,協助案主暫渡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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