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6日 星期六

《副總統候選人電視辯論會》王如玄公民連署提問



【題目一】
90年代開始「反雛妓運動」歷經五年,立法院才通過「兒童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我們主張立法院每年局部改選1/4,讓新民意定期匯入立法院,請問您同意嗎?

擬答

90年代開始「反雛妓運動」,我也曾與推動,那個時候我才剛曾為一個律師,那個時代還有父母販賣小孩,還有黑道的介入,所以推動的過程中,可以保護工作的朋友們,其實必須活在黑道暴力威脅的陰影之下。

不過現在這個「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其實已經在國民黨立委王育敏的主提案之下,更名為「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這是因應時代改變非常重要的修正,裡面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制度,特別加入了要在學校設立兒童性剝削教育課程或教育宣導,我很高興,這也是參考我當初在性侵害防治法的立法模式,這是我的構想。

也因此成為校園推動性別平等裡面重要的十足,一路走來,從過往的婦女運動,到後來進入勞委會擔任主委任內,我曾推動過許多法案的立法,在這樣的過程,我與大家一樣,我都覺得立法院的立法效率其實有很大改進空間,我記得我們當年在推動性侵害犯罪法、家庭暴力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的時候,我們多麼期待,有多少人在等法案通過,要得到救援,但是立法速度,某種程度太慢了!我想我們的確應該要加緊速度,因為法律就任之後,就可以改變一生,所以我也贊成要改進立法院的議事效率。

我也支持透過機制,讓立法院更貼近民意,但是如果每年選,我覺得這個對台灣的社會成本,不管是彼此之間的私利、人力、物力,我都覺得可能大多數的民眾,不一定會支持每年都來改選,但是如果兩年或四年,也許是可以考慮的,這個部份要在社會有高度共識之下,由全民來做最後決定。



【題目二】
非洲將出現一新國家-東非聯邦,是世界十六大國,請問您是否有具體的外交計劃?我國軟實力要如何展現在國際外交上?

擬答

目前我們外交部對「東非聯邦」一事持續關注,這5個國家雖有意朝此方向推動,可是相關體制亦未形成共識,但這個問題,讓我回想起我在勞委會主委任內推動的一個外交計劃。

我國有非常強的外交軟實力。不只農耕隊、醫療隊,還有職訓外交。

我去過邦交國布吉納法索兩次,有二個例子可以和大家分享。

1我第一次去提供一個職訓中心的建立,當地的媒體做大幅報導,晚上我回到我的飯店,飯店的服務生,跑來跟我說,非常感謝中華民國給我們釣杆,而不是只有給我們魚。

2非洲一盞燈計劃。我到布吉納法索去得時候,從機場到飯店沿路兩排電燈,我非常訝異看到電燈下面圍著一群小孩子在那邊看書,因為他們電力供應非常不穩定,所以根本沒有燈可以念書,所以後來我結合政府與民間的資源,幫他們設了非洲一盞燈,利用非洲的太陽能,小孩子必須每天到學校上課八小時,才能夠充電充飽,他可以帶回家使用,結果當地的人跟我說,「這一盞燈點亮的不止是他們的夜晚,而是他們的未來」。

因為小孩子要念書,他才有辦法能夠充電,才有辦法帶回家用,所以一定要念書,念書是翻轉一個家庭非常重要的事,所以我們再也不是過去民進黨執政時期凱子外交、烽火外交的時代,我們給出去的錢,不會進到當地政客的口袋,反而造成當地人的反感,我們幫助了這個國家,我們幫助了這個人民,尤其他的小孩,翻轉他的家庭,我們用軟實力,拓展了我們的外交,這件事,我過去就在做,未來,我會繼續做!這才是真正的外交方式!



【題目三】
從文化部補助立委事件不難看出,文化部已經淪為民代選民服務的提款機,文創扶植措施更是怨聲載道,請問是否贊同國家採行行政改良式半總統制,讓經高度民意檢驗下的文化部長,來主導國家文化發展。

擬答

根據我的了解,針對此事件,文化部有公佈立委協助民間團體向文化部申請補助經費的統計數字,這個數字分別是執政黨47位、在野黨35位,執政黨、在野黨立法委員協助人民申請補助的比例相當,因為執政黨委員人數比較多,其實是相當的,可見這件事情已經不是單一政黨的問題,而是牽涉到立委職權與相關部門互動的結構性問題。

關鍵是政府部門有無建立一套統一的補助標準,而且能夠確實按照這個標準來審查,只要標準一致,而且過程公開透明,可接受民眾檢驗,讓需要的團體做更多的事情都能受到補助,其實這才是正確的方向,所以有些立委基於民意代表的職責來協助需要的民間團體申請,我並不反對,但如果對行政機關予取予求,這是不可以被接受的。

立委的職權是監督政府不但破壞立法、行政之間的監督,而且會使得政府資源無法花在該花的地方,做最大的使用。

但是這個問題不是只有文化部門有這樣的狀況,其他的部門,在不同的立法院委員會都可能面臨同樣的問題,這個問題的格局應該要拉高,除了檢視文化部之外,所有的補助辦法都要比照我剛剛所述,建立一套統一且公開透明的標準,接受民意檢驗。

至於部會的首長是否該接受民意檢驗,這答案當然是應該,一個遠離民意的部會首長,不可能做出符合當前社會需求的政策,關於這點,我的觀念與公民提問是ㄧ致的。

我在擔任主委的時候,非常多的民間團體向我反映意見,然後媒體監督、立委監督,我都覺得這本來就是一個擁有權力者,應該要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最基本的要求



【題目四】
重大交通建設,如期完工寥寥可數,ㄧ再追加預算是常態,卻不曾有相關究責,請問您如何改善?是否認同所有公職人員不因退職、退休而免除其保證責任?

擬答

的確,如這個提問所述的狀況屢見不鮮,若是合理的追加預算、展延工期,我想人民不會不諒解,人民不能忍受的是因為事先的人為規劃不彰,導致工期延後的狀況。我想每個人都應該為他做過的事情負責任。

拿最近即將試營運的故宮南院作為例子,故宮南院總共舉辦了3次的動工典禮,第一次在2003年、第二次在2005年,這兩次動工,一次在總統大選前,一次在嘉義縣市長選舉前,這樣時間點巧合,很難令人不多做聯想,最離譜的是前面兩次動工都是假的,因為那時故宮南院的預算、設計根本還沒完成,因為這樣,故宮南院直到2007年才正式動工,但是因為弊案與糾紛困擾整個工程,無法正式開始,完工日期就從一開始的2008年,一延再延,直到今年才完工,這些弊案最後雖然在法院認定無罪,但是造成工程延宕以及民眾期望落空的社會成本,主其事者,仍應負起最大責任。

因此,我認為所有公職人員不應該因為退職、退休而免除其保證責任,「責任,是終生的!」,我覺得在制度的建構應該建立一套可以確實追責、確實求償的制度,讓所有的公職人員在行使國家權力的時候、在動用國家資源時、面對與人民相關的事情時,都能以民為本、以民為主。

在其任內也不能拖拖拉拉,只求不要在我任內出事就好,這種消極推拖的態度,事實上對台灣整個民主法治的進展是有影響的,所以我認為前面種下的因,後面當然必須要負責!我相信人民也無法接受說一出事我退休沒有我的事,這不是一個負責任的態度。



【題目五】
台灣國防、外交、政策、經濟等重大問題,該由誰來定奪,誰可以決定台灣的未來?您同意依據我國通過的聯合國兩公約,讓2300萬台灣人行使公民自決權嗎?

擬答

昨天是行憲紀念日,國民黨一直以來都用最大的努力來維護我們憲法的尊嚴,依照中華民國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台灣的未來,當然要由全台灣2300萬人來決定,其他任何人都不應該插手,這是國民黨的立場,也是我的立場,從未動搖,未來也不會改變,非常歡迎蔡英文主席加入這個立場,也希望蔡英文主席未來不會動搖。

未來,如果朱立倫主席與我當選總統副總統,台灣國防、外交、政策、經濟等重大問題,我們會根據憲法賦予總統的職權,來做相關的決策,依照憲法,國防、外交的決策權,是總統的職責,但改變現狀,不是任何人能決定的,必須由全民決定。

這件事的核心問題,人民對我們的代議士,為什麼某種程度沒有信心,我想原因是,因為台灣人民對於國會裡,不同政黨的互相杯葛感到厭惡,也對於國會內不透明的協商感到不能接受,所以國會改革,是我們國民黨此次總統選舉中相當重要的政見,要透明協商、要增進議事效率。為了落實這個目標,我們更要求所有國民黨提名的立委候選人,都要連署支持國會改革,目的就是為了要建立制度,重建人民對於代議政治的信任,讓立法委員更能反應民意,讓走上街頭,不要成為人民唯一的選擇。

當然,人民對公共事務的參與,捍衛自己權益的狀況,大家對政治不再冷感,願意去接觸、去了解,我覺得對台灣社會的發展來說,也是一件好事,我也相當樂見台灣社會的發展方向。



【題目六】
您是否同意要求立委為專職,不論直接或間接,均不得再有經營、投資、兼職行為,如果連續三個月出席為達2/3者,其職權自動終止。

擬答

立法委員確實應該是專職,並且不論直接或間接,都不應該再有經營、投資、兼職的行為,就我所知,有一些立法委員,光是一年的房地產買賣就將近一百筆,政治人物從事公職期間,大量買賣土地,即便中間沒有涉及不法事宜,也都是不恰當的。

而出席率,當然應該要列入立法委員是否適任的重要指標。不只出席率,根據我個人擔任勞委會主委期間的經驗,我就發現有一些立委簽完名就回到地方跑行程,所以整個委員會現場沒有幾個委員, 而這造成了我們立法委員沒有辦法專業、深入。我覺得不是只有出席率,還包括全程參與整個法案的部份,更重要的是專業實質審查與監督的能力也非常重要,因為好不容易選上了,一定要好好為民喉舌、為民監督我們的政府。

所以我主張,只有重視出席率,是不夠的,因為出席率的計算只看簽到,是否全程參與會議討論、制度設計,都應該評估範圍內,我們的國會應該走向專業化、委員會問政的過程應該更透明,把所有立法委員的表現攤在陽光下,接受人民檢驗。

國會專業透明,是朱立倫主席跟我都希望能推動的目標,所以建立指標,要求立委達到專業與透明的改革方向,這會是我們這次選舉最大努力的目標。我們非常清楚知道,所有法案攸關民眾的權益,法案沒有辦法過,不只是在場的行政官員跟立法院裡所有職員在那邊空轉、空耗,更重要的是人民的權益會因此而受損,人民的權益是一天都不能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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