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6日 星期二

【智庫觀點】戳破「放假政治」的假面具 林昭禎


【智庫觀點】戳破「放假政治」的假面具 林昭禎

攸關千萬勞工「周休二日」要如何放假的勞基法修正案,特地被排在立院召開臨時會的第一天審查,卻因輪值的民進黨召委落跑,只得休會。讓人驚奇此事究竟對執政黨有何衝擊?為什麼令勞資政三方陷入膠著又苦悶的狀態?

話說馬總統為實現競選承諾,2015年通過每周四十工時,讓勞工享有「周休二日」之福利。彼時為爭取雇主支持,將每周40工時1年少掉的13個工作天,以刪除7天國定紀


(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玄史生拍攝,拆除中的臺北市忠孝橋引道。)
攸關千萬勞工「周休二日」要如何放假的勞基法修正案,特地被排在立院召開臨時會的第一天審查,卻因輪值的民進黨召委落跑,只得休會。讓人驚奇此事究竟對執政黨有何衝擊?為什麼令勞資政三方陷入膠著又苦悶的狀態?

話說馬總統為實現競選承諾,2015年通過每周四十工時,讓勞工享有「周休二日」之福利。彼時為爭取雇主支持,將每周40工時1年少掉的13個工作天,以刪除7天國定紀念日做為配套。此舉因遭到勞團抨擊,所以民進黨政府上台後,立即宣布將這7天國定紀念日還給勞工;片面終止協議的結果,當然引來資方杯葛。

為平息紛爭,民進黨政府提出「一例一休」的周休二日版本,所謂「一例一休」指的是每周7天一定要休2天,一天是「例假日」,一天是「休息日」。依法「例假日」是不能隨便請員工來加班的,除非遭遇天災或緊急事故,才可以請求員工支援,且須加發一倍工資,還要另外再給一天補假。

「休息日」則源自2001年的工時新制,當時法定工時由每周48小時減為42小時,於是產生6小時的「休息日」。勞動部在「一例一休」草案中,進一步說明:「休息日是可以在2周、4周、8周範圍內來移動的」,而且「休息日的工作時數是可以當成延長工時」,顯見休息日並非「假」,它是「法定工時」與「假日」之間的彈性時間,所以休息日出勤,只要給足加班費,與「假日上班」不同。

為什麼審查「一例一休」民進黨的召委要落跑?猶記得馬前總統執政時,民進黨為爭取勞工票主打「周休兩例」,當時在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連署的26名民進黨籍立委也因之全數連任,其中自然有林淑芬召委,所以如今面對在議場外為求「兩例假」而絕食的勞工團體,以及要送勞工的7天國定假修法後就消失一事,只能請假開脫。

至於新政府上台後,為何態度轉了360度,從「例假日」與「休息日」的定義可知,兩者的成本「差很大」。勝選須要票多,政策自然往勞工靠攏,執政後又怕企業外移失業率攀升,遂轉向雇主方挪移,進退失據的結果,只好以拖待變,這就是「放假政治學」。

「多放假」真能解台灣社會當前的過勞問題嗎?我們歷經30年的努力才將法定工時由每周48小時降至40小時,不就是為了保障勞工健康,提升民眾生活品質。假如過勞是因為薪水低,勞工必須靠加班或額外打工多賺點錢,那麼請新政府釐清問題務實面對,而非聲東擊西。

想想日前的法國大罷工,起因於總統奧朗德(François Hollande)為降低失業率而執意鬆綁勞動法令,遂未經下議院表決就強行通過,導致勞工上街抗議。左派的奧朗德總統為何寧犯眾怒也要改革,主要是法國的青年失業率高達24%,所以想藉放寬雇主權限,吸引外資創造就業機會,否則連任路遙遙。

反觀今日台灣政治人物為贏得政權,大開加薪、縮工時等政策支票,一旦被要求履行,發現事情恐非想像中的簡單,此時民代乃至於政黨的回應,正可做為我們檢視其適任與否之標的。誰才真正值得信賴,昭然若揭。

(本文曾刊載於中國時報105年7月22日的時論廣場,之後加以修訂)

*以上內容僅代表各媒體、作者觀點
*原文出處: http://www.npf.org.tw/1/15999

Tags :
分享至 Google Plus 分享至 Line 友善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