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1日 星期四

【智庫觀點】 三管齊下提振經濟 王健全


【智庫觀點】  三管齊下提振經濟 王健全

近兩年台灣經濟陷入低度成長的困境。去年經濟成長率為0.65%,今年則陷入保1的掙扎,不過,最近出口在連17黑之後,在7月時轉紅;主計總處也預測下半年經濟回暖,GDP成長保1有望。值此之際,行政院長林全在8月9日召開振興經濟會議,計畫從擴增政府資源,國營公營事業投資及擴大民間投資三管齊下,來提振民間投資動能。

在景氣漸露曙光之際,為何行政院仍急於提出振興經濟方案?首先,經濟數據轉佳主因是去年基期較低,實際經濟復甦力道並不紮實。其次,政府透過財政支出振興經濟,落實保1目標對部會產生適度壓力,才能確保經濟溫度,維繫企業投資、民眾消費的信心。林揆的動作及企圖心值得肯定。

至於三管齊下的方向是否足以提振景氣?長期以來,政府受到舉債上限為GDP4成的制約,財政擴張有限,此次由中油、台電等國營企業扮演火車頭率先投資,進而帶動民間投資,是正確的作法。

尤其在各國貨幣政策寬鬆已到盡頭,透過財政政策擴大公共投資,創造新的需求是明智之舉。在民間投資上,缺水、電、勞工、土地、人才的五缺加上環評冗長、勞資對立也延宕了民間的投資,對症下藥換回投資信心,有其迫切的必要性。

在投資環境的改善上,它涉及了跨部會的協調,因此,國發會及政務委員應扮演更大的協調功能;同時可考慮針對百億元以上的重大投資,由行政院統籌協調,加速促成投資。

其次,透過《財政收支劃分法》,鼓勵地方招商引資,其收入可以抵減部分上繳的中央稅捐,有助於中央、地方的合作。此外,環境影響評估的冗長、不合理,重挫台灣的投資,因此應採投資金額分級,訂定環評審核的期限,以提升效率。

除了上述措施外,筆者認為,想從本質上提升台灣經濟的競爭力,應採行以下的配套,結合振興經濟與結構轉型,畢其功於一役。

首先,公營企業除了公共投資外,每年應編列研發預算,針對節能、新能源開發,以及創新相關設備、軟體等加強投資,進而帶動民間、法人機構的投資與研發,加速產業的升級轉型。其次,針對金融科技、巨量資料、網路經濟及五大創新產業的投資,提供5年免稅或投資抵減,使結構轉型與反景氣循環的投資充分結合,促使企業加速投資,對景氣必有提振效果。

再者,欲使民眾、中小企業有感,加值觀光以帶動景氣及消費也有其迫切的必要性。隨著陸客觀光人數減少,觀光局應和經濟部、文化部合作規畫定目劇場,選擇固定場所,讓優秀劇團可以每周固定演出,再配合規畫MIT的名品,推銷3C與文創產品、伴手禮,讓觀光附加價值能起跳數倍。

最後,吸引外資也是刻不容緩的職責,外人直接投資(FDI)可帶來新技術、商業模式及注入經濟活水,但近幾年我國的FDI除了新設投資外,創投、私募、購併基金促成的投資更是大宗。因此,善用國發基金及「創新轉型基金」發揮觸媒角色,也是催化FDI、擴大投資動能、振興景氣的關鍵。

(2016年08月10日中國時報)

*原文出處: http://www.npf.org.tw/1/16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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