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7日 星期一

黨產會藐視司法 邱大展:國人還要坐視違法濫權行為?

新 聞 稿 中國國民黨文化傳播委員會 105.11.07

黨產會藐視司法   邱大展:國人還要坐視違法濫權行為?

針對黨產會今(7)日再次凍結中國國民黨永豐銀行帳戶並命台灣銀行不得讓國民黨兌現支票情事,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表示,黨產會完全不尊重司法,且藐視司法,而黨產會主委顧立雄罔顧事實,繼續對外質疑國民黨有脫產之嫌,根本就是惡劣的抹黑潑糞行為。邱大展指出,黨產會對外已經明說其目的,就是不讓國民黨拿到任何一毛錢,要把國民黨的所有財源全都斷絕而自行瓦解,在一個民主國家,請問國人還要坐視如此違法濫權的事嗎?

邱大展今天下午在副主委李福軒及建業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少騰的陪同下,召開「黨產會藐視司法」記者會,對於黨產會今天所做的兩項行政處分,邱大展表示,國民黨會依法繼續提起訴願等行政爭訟,並再次向行政法院提請停止執行。

邱大展抨擊,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互相制衡是民主國家的政治ABC,黨產會所為全然是藐視司法;他引用今日聯合報社論指出,顧立雄先在立法院主導通過不當黨產條例,後接任黨產會主任委員之言行,是將警察、調查、檢察及審判的身分全集於一身,這絕非民主國家之福。

邱大展說,不論判決結果如何,國民黨一路走來都尊重司法;台灣民主社會走到今天,對司法的基本尊重,是任何一個國民或政府官員都必須具有的基本修養,他呼籲黨產會應該尊重司法判決結果。

邱大展強調,國民黨改革的步伐不會因黨產會一連串的作為有所停頓,但改革過程免不了要裁員,這就牽涉到勞工的保險費、退休金與資遣費等問題,這些都需要財源支持,才能達到改革再造的目的。國民黨的員工是勞基法等相關法律所保障的對象,呼籲勞動部或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應出面明示黨產會,其對於法定義務、勞工薪資、退休金與資遣費等相關認定都屬違法。

邱大展指出,高等行政法院裁決書中清楚明示,台灣銀行本票發票人是永豐銀行,債務人是台灣銀行,債權人是永豐銀行,國民黨在這其中既非債務人也非債權人,黨產會無權凍結;黨產會卻仍要繼續凍結,根本就是公然違法,他也呼籲金管會等相關單位應出面糾正黨產會對票據法及銀行相關法規的刻意誤解。

邱大展比喻,國民黨所遭遇的情況,就如同一個國民遇到警察開罰單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結果明明訴訟打贏了,警察又繼續開罰單繼續罰;他質疑,這是國家公權力對付人民的正當作為嗎?當人民對於講錯話的政務官應該要負責有共同認知的同時,應該坐視政務官繼續違法濫權嗎?全國民眾都要繼續忍受這種事情嗎?

張少騰補充說明指出,黨產會今天所做出的兩項行政處分之內容,與前一次的處分內容大致並無不同,其中兩點不同的地方,一是前一次的處分是要求由永豐銀行和台灣銀行自行判斷有無法定義務及正當理由,今天的處分黨產會明白說直接由其判斷,要國民黨向黨產會提出申請;第二個差異則只是這次把國民黨、永豐銀行和台灣銀行三者均列為處分對象。

張少騰說,黨產會今天的行政處分,主要是對形式上的瑕疵做補正,但從實質上來看,國民黨一再強調,黨產條例第九條第一項提到法定義務跟正當理由,是不需要經過黨產會同意就可以支用的,不論財產是否不當、是否屬於受推定的不當財產,只要為了正當理由跟法定義務,國民黨就可以支用這些財產;今天黨產會所做出的處分,仍然是不論哪種理由要支出,所有財產都要先取得黨產會的同意才能支出,這樣的行政處分直接、明顯地違反黨產條例第九條第一項但書的規定。

對於台灣銀行支票,張少騰指出,從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中可清楚看出,永豐銀行才是國民黨的債務人,台灣銀行是永豐銀行的債務人,亦即台灣銀行並非國民黨的債務人,基於票據法所規定支票的法律關係,台灣銀行是受永豐銀行委託付款,不是受國民黨的委託付款,因此黨產條例第九條第四項的規定,並沒有准許黨產會可以限制台灣銀行不能兌現支票;今天黨產會的兩項行政處分,對於台灣銀行針對支票之禁止兌現處分,亦明顯有違法不當之處。

張少騰表示,黨產會的行政處分書中一再提到國民黨在8月11日有一張5千2百萬的支票已被不明第三人提領不知去向,藉此影射國民黨有脫產行為,但事實上,關於這張支票的所有資金流向,國民黨已向高等行政法院詳細清楚說明,該支票是透過某位員工的帳戶兌現,兌現後將相關款項做為國民黨員工8月份薪資支用。張少騰強調,相關資料一清二楚並已呈報法院,黨產會對相關細節也都相當清楚,但黨產會在今天的行政處分中,仍然質疑國民黨不是為了支付員工薪資、勞退金、資遣費、保險金,兌領這些支票有脫產及隱匿財產之虞,這些質疑均與事實嚴重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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