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7日 星期三

反滲透法,蔡政府為強化統治而定下的惡法

新 聞 稿 中國國民黨文化傳播委員會 108.11.27

反滲透法,蔡政府為強化統治而定下的惡法

中國國民黨今(27)日召開「反滲透法,綠色恐怖!」記者會,由國民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李貴敏、陳以信、文傳會副發言人黃心華主持。國民黨認為,現有法規已經有處理反滲透法的相關規定,為何還要疊床架屋?此外,民進黨團版草案內容不清不楚,倉促上路,其中明定的「滲透來源」包山包海,一不小心就容易入罪。黃心華表示,蔡政府用強暴手段,倉促立法,定出空泛法條,人民容易受到牽連、犯法,根本是蔡政府為了強化統治而定下的惡法。

李貴敏表示,國民黨一直以來,以人民自由、國家安全作為最高領導原則,中華民國憲法中對於各種人民自由權利都有載明,雖然可預料選舉過程會有不同花樣,但絕對不能以人民權益為代價,應該回歸到法治社會。

對於民進黨團提出的反滲透法草案,李貴敏表示,今年五月份已經修正國安五法,在法律位階上,反滲透法是國安五法的上位法律或特別法?反滲透法是否侵害人民自由權利?是為了國家安全,還是為了箝制反對勢力?

有關民進黨團指稱反滲透法已經準備了一年多時間,且經過行政單位、學者專家討論,李貴敏質疑,為何當時修正國安五法,不能納入反滲透法的相關規定?為何有疏漏?是行政機關怠惰?還是民進黨團縱放,或立委不了解國安的實際需求?導致必須倉促修法,必須逕付二讀的真正原因是什麼?

李貴敏舉美國的相關立法為例指出,反滲透法是重要法律規定,各國都有相關規定,美國提出時,美國媒體評論即有相關規定可能會作為特定政黨濫用權力,箝制反對勢力的質疑。

若依據民進黨團指稱反滲透法是為了補國安五法的不足,李貴敏批評,刑法至少有十幾條條文與國家安全、反滲透法相關。甚至今年五月刑法修法時,新增兩項條文,未經政府授權,私自與國外人士約定,若無損害要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有損害要處無期徒刑,比反滲透法草案的規定還要重。李貴敏要求民進黨團應該說清楚,現行法規中有哪些部分是沒有規定,而必須在反滲透法中規定的?

李貴敏強調,既然民進黨已經討論反滲透法一年,為何民進黨執政團隊對影響國家安全的規定避而不聞,對於反滲透法,為何看不到行政院的版本,難道只有民進黨團才顧慮國家安全嗎?

對於民進黨團的反滲透法草案,李貴敏指出,內容有許多不明確的規定,例如境外敵對勢力、滲透來源等,她要求民進黨政府,若能明確知道滲透來源,應該儘快公告,避免百姓在不知不覺中觸法。

陳以信則對於反滲透法草案提出五項批評,第一、倉促立法,刻意選舉操作;第二、強度關山,罔顧立法專業;第三、借屍還魂,猶如東廠再現;第四、法律定義模糊,空白授權,很容易變成栽贓條款;第五、法律定義不明,容易造成國際糾紛等。

陳以信質疑,王立強案才發生幾天,民進黨團馬上要求立法,蔡英文急什麼?民進黨急什麼?選舉前倉促立法,急什麼?他認為,當務之急是處理王立強案,而不是反過頭來立法,根本是本末倒置。

陳以信表示,反滲透法換湯不換藥,無視基本人權,一旦通過,很容易陷人入罪,包括台商、台生、台眷等都會有輕易觸法的恐慌。且法律內容定義模糊,空白授權,容易栽贓,也容易變成政治打手。

此外,草案中明定的「境外敵對勢力」包括武力對峙等,他質疑,包括東海釣魚台、南海太平島等,這幾年我國皆曾在相關海域與日本或其他國家對峙,難道這些國家都是境外敵對勢力?此法一旦通過,未來有很多種情況,恐會造成國際糾紛。

黃心華最後總結指出,一連串事件都是蔡政府刻意進行鋪陳,包括王立強間諜案,如此年輕即能掌握台港兩地,手握百億資金,還拍沙龍照,根本是非常荒謬的前戲。有關反滲透法的法條荒謬空泛,根本是中共代理人法案的借屍還魂,人民一不小心就會受到牽連、犯法,將來國人必須要戒慎恐懼。

黃心華認為,好的政黨應該要爭取人民的選票,而不是把人民當成肉票,販售恐懼,綁架人民。也應該維護人民的自由,而不是圍住人民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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