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被講這樣是要怎麼活,以後怎麼嫁,我做這行本來就是意外,現在真的不想活了。」「我將帶著事實到不同的地方去,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地獄。」這是一位女模輕生之前對這個世界的最後控訴。
受不了長期網路言論攻擊,這位時值花樣年華的女模楊又穎,選擇最笨也最自私的方式離開她最親愛的家人。然而,是什麼樣的言論,可以讓一個人違反生存本能和意志選擇自戕?是什麼樣的環境,可以讓一群人隱藏真實身分、利用網路空間,逼迫另外一個生命走向絕路?
自殺屬社會新聞,民眾聽過、讀過,最多嗟嘆一聲後終將淡忘。但這次事件後續鋪天蓋地,非因當事人是上過知名談話節目的藝人,而是這一次的自殺行為,與網路霸凌(cyberbullying)高度相關。過程中議題討論發酵之迅速,就連李蒨蓉阿帕契事件、余祥銓崩潰始末都再度被拿出來檢視對照;而「誰是網路霸凌的代表人物」,去年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連勝文也成為經典代表;受台灣各階層喜愛的二姊江蕙,一句「言論太自由」更引發網友強烈反彈,迫使二姊一度關閉臉書。
回到這起悲劇本身,加上崛起的網路勢力發展,加速議題探討過程的廣度、深度及細緻度。藝人們抓到機會,一吐遭受網路負面攻擊的苦水,名嘴逮到時機,大肆撻伐擅用「無差別式攻擊」的鄉民文化,而最有趣的是,常以「網友表示」為報導起手式的媒體群,竟一副事不關己的模樣,有些煞有其事繼續深討網路霸凌的抵制與規範,孰不知媒體對此也有責任;有些占盡網路點閱率的媒體,還丟出「言論自由與網路管制」問題開始帶風向,企圖挑逗網路世界與政府之間的矛盾,企圖引導網路世界與公權力開戰。
面對難解爭議,台灣人的第一個反應是:政府在哪裡?一位「頗負盛名」的公共評論者,也公開點名國民黨政府是否會利用這起事件,訂定破壞言論自由的法律(特急件小周的人渣文本 臉書)。
到此節骨眼,國民黨還敢置若罔聞,等著別人討伐嗎?在生命尊嚴的保障與多元發聲的權利之間孰輕孰重?想要瞭解網路生態的國民黨,能從這場與網路有關的道德性爭議中學到什麼?能提供怎樣的解答?
「可受公評」與「網路霸凌」之間
對於曾領教近乎「凌遲」的網路言論的公眾或政治人物,很明顯想利用這波反省網路行為的風潮,順勢「擊垮」這個討人厭的虛擬空間。
我們可以說,涉及公共事務的討論若理盲濫情、失去理性,甚至採取人身攻擊,當然超出公共評論允許的界線;然而,熱烈且豐富的公共辯論有助於監督政府、提升政治參與及政治透明,若動輒以「反霸凌」或「保障秩序」等理由限制網路討論自由度,也將陷入民主效能倒退的險境。
可受公評與網路霸凌的界線,或可從刑法上對污辱、誹謗等行為判定賦予一套衡量標準,但霸凌的定義究竟該從寬或從鬆,應隨著所涉及的事務或討論主體內涵中的「公共性」多寡而不斷地變動,事實上也不存在一刀切的精確判準。
但至少國民黨要清楚認知,第一:現階段公眾人物沒有資格拿「反霸凌」當擋箭牌;第二,霸凌案件無法放諸四海皆準,比如拿楊姓藝人之死來「聲討」過去對連勝文(甚或陳幸妤)的嚴厲言論,根本不倫不類,兩者主體不僅所在的場域不同,受關懷的核心價值也都不一樣,刻意混淆兩者意涵遠比消費死者,更加令人厭惡。
我們可以說,涉及公共事務的討論若理盲濫情、失去理性,甚至採取人身攻擊,當然超出公共評論允許的界線;然而,熱烈且豐富的公共辯論有助於監督政府、提升政治參與及政治透明,若動輒以「反霸凌」或「保障秩序」等理由限制網路討論自由度,也將陷入民主效能倒退的險境。
可受公評與網路霸凌的界線,或可從刑法上對污辱、誹謗等行為判定賦予一套衡量標準,但霸凌的定義究竟該從寬或從鬆,應隨著所涉及的事務或討論主體內涵中的「公共性」多寡而不斷地變動,事實上也不存在一刀切的精確判準。
但至少國民黨要清楚認知,第一:現階段公眾人物沒有資格拿「反霸凌」當擋箭牌;第二,霸凌案件無法放諸四海皆準,比如拿楊姓藝人之死來「聲討」過去對連勝文(甚或陳幸妤)的嚴厲言論,根本不倫不類,兩者主體不僅所在的場域不同,受關懷的核心價值也都不一樣,刻意混淆兩者意涵遠比消費死者,更加令人厭惡。
立法規範網路言論可行嗎?
若對霸凌與可受公評的區分稍有輪廓,進一步應關心如何防止該行為舉措再度發生。此時立法管制言論、強化言論審查機制、網路實名制等飄盪著權力腐味的威權國家制度已呼之欲出。
倘若立法能禁止悲劇再度發生、若能阻止年輕生命受到網路刻意且無情的言論傷害,大眾沒有不接受立法管制言論的理由。但是,若政府及政黨對事件癥結看得不夠透徹、對網路意識及特性摸不著頭緒,一味將網路鄉民視為毒水猛獸,或冠以兇手之名逕行對婉君宣戰,這表示立法的初衷於一開始就站錯位置、挑錯敵人。
用「寧可錯殺」的思維降低網路世界的失序行徑,實際的政策可行性仍待商榷以外,也存在再度激化網路世界的可能。如此,何以期盼政府將手伸進網路後,公平正義會成功降臨?
倘若立法能禁止悲劇再度發生、若能阻止年輕生命受到網路刻意且無情的言論傷害,大眾沒有不接受立法管制言論的理由。但是,若政府及政黨對事件癥結看得不夠透徹、對網路意識及特性摸不著頭緒,一味將網路鄉民視為毒水猛獸,或冠以兇手之名逕行對婉君宣戰,這表示立法的初衷於一開始就站錯位置、挑錯敵人。
用「寧可錯殺」的思維降低網路世界的失序行徑,實際的政策可行性仍待商榷以外,也存在再度激化網路世界的可能。如此,何以期盼政府將手伸進網路後,公平正義會成功降臨?
問題不在網路,是語言暴力
網路終究是溝通媒介、訊息平台,它縱使是一種虛擬世界,但道德是非與法律責任的重量與定義,在你我存在的生活中並沒有不同。無論存在於真實或虛擬世界的霸凌行為,公共責難與究責也將隨之而起。
當我們相信社會有一把尺,也該同時肯定網路世界存在另一種公義的度量衡。這起悲劇的責任,不應該由網路世界概括承受,但任何言論隱含「暴力」元素的判斷基準,在網路與真實社會兩種介面中,不應該有所不同。我們有必要在一個生命的殞落後,謙卑且客觀地檢視自我:是否有意或無意地丟出了那塊石頭?
當我們相信社會有一把尺,也該同時肯定網路世界存在另一種公義的度量衡。這起悲劇的責任,不應該由網路世界概括承受,但任何言論隱含「暴力」元素的判斷基準,在網路與真實社會兩種介面中,不應該有所不同。我們有必要在一個生命的殞落後,謙卑且客觀地檢視自我:是否有意或無意地丟出了那塊石頭?
若將責任全歸給網路,不僅不負責任,也無法給予死者交代,這世界也可能再度集體鄉愿地靜靜等待下一位受害人。這應該不是鄉民、人民乃至政府政黨樂於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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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左余謙/ 政治系畢業
鑽研政黨與選舉制度。為了證明政治系畢業仍有出路,目前以身作則,在政治圈載浮載沉。
學生時代開始參與公共書寫,平常筆鋒多走政治制度評述及公共議題析論,對兩岸與美中關係也頗有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