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第二十屆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出列席同志發言須知
109.7.6.第二十屆第131次工作會議(籌備會)通過
一、本須知依據中國國民黨(簡稱本黨)全國代表大會議事規則第五章「討論」第二十條至第二十二條訂定,並適用於本黨第二十屆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以下簡稱大會)。
二、出、列席同志欲對大會討論事項發言,須先辦理登記,並公開抽籤發言人及順序。每位出、列席同志對每項議案,僅能投遞一張發言登記卡;倘若抽籤時發現某同志投遞張數超過規定,請當次會議主席取消其對本次大會發言權。
三、大會受理發言登記時間,自民國109年9月6日 (星期日)會議當天上午9時起,至討論各該議案當次會議開始前5分鐘止。
四、出、列席同志辦理發言登記,請於前述時間內,將「發言登記卡」(本卡由中央委員會製發,分置「報到處」及「書面意見收件處」),「依案別」投入「發言登記箱」。發言登記箱於會議當天上午9時起,置於大會會場「臺北市仁愛路4段505號國立國父紀念館大會堂」主席臺前。
五、大會進行討論前,由當次會議主席邀請一位「中央評議委員會議主席團主席」或「中央評議委員」,至主席臺公開抽籤。
六、除各次大會引言人外;其餘經抽中發言者,依序發言,不得代理、轉讓及調換。
七、大會進行討論時,經會議主席宣告抽中發言同志名單後,如有引言說明,先由引言人發言;其餘輪到發言者即至發言臺,就議案發言。惟會議主席呼名3次未應者,以棄權論。
八、討論事項每位發言時間以3分鐘為限,由議事同志計時。發言2分鐘,按一聲鈴;發言2分30秒,按二聲鈴;發言3分鐘時,按三聲鈴,並關閉擴音系統,發言者即請退離發言臺,並請將「書面發言單」交給議場服務同志,俾便列入紀錄。
另外,大會出席人對一般提案或臨時提案補充發言,由大會主席現場裁定每位發言時間。
九、大會出、列席同志,凡已登記發言,而未及發言;或進行討論時,欲發言而未事先登記者,均請改提書面意見。
十、書面意見之提出,請送至主席臺下「書面意見收件處」,交議事工作同志收轉處理。
中國國民黨第二十屆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出席人提案須知
109.7.6.第二十屆第131次工作會議(籌備會)通過
一、本須知依據中國國民黨(簡稱本黨)「全國代表大會議事規則」辦理,有關出席人提案重要規定如下:
(一)大會出席人之提案,應列明提案人、連署人、案由、說明、辦法等,並須有出席人(黨代表)60人以上連署始得成立。(請注意:中央評議委員、候補中央委員等類「大會列席人員」並非連署人)。提案在未經討論前,得經原提案人之提出,予以緩議或保留。
(二)大會出席人之提案,均交提案審查委員會審查。
二、本次大會會期僅有一天,大會出席人提案,請以本黨黨務和國家發展為重點;凡屬地方性或個別性提案,不在討論之列。
三、提案連署人不得發表反對原提案之意見。
四、出席人提出提案及進行連署時,均請使用中央委員會制式提案用紙並工整黏貼黨代表連署條碼,以利電腦處理。提案紙請至本黨全球資訊網:http://www.kmt.org.tw點擊首頁「革新團結 重返執政」圖案,進入「全代會專區」下載使用,中央委員會寄發開會通知時,提供每位出席人10張連署條碼貼紙。
五、連署條碼貼紙視同為「親筆簽名」,請各出席人於連署前,審慎瞭解他人提案內容,以免連署後再予撤簽,而徒增困擾。另為維護大會出席人權益,凡單張影印、整批影印貼紙,或使用簽名方式連署之提案紙,均視同無效連署,依例不予受理。
六、依據本黨「全代會、中評會、中全會、中常會」開會及決議方式改革案,本次大會受理出席人提案,自109年8月3日起至會前兩週8月21日 (星期五)下午5時30分截止。提案正本含連署書請於受理期間內,以掛號寄(送)達【104】臺北市中山區八德路2段232號1樓行政管理委員會。提案主文請電郵至中央考紀會歐陽淦ed_ouck@kmt.org.tw及中央行管會陳 澂am_chenchen@kmt.org.tw兩處,以利編印會議資料等作業,同時將轉請相關單位研提「處理意見」後彙提大會。
七、提案收件截止後提出者,均屬臨時提案(動議),依全國代表大會議事規則規定,須有出席人100人以上之連署或附議。
八、前列受理提案聯絡人:考紀會考管室專員歐陽淦,電話(02) 2173-1326、傳真(02)8771-1619;行管會總務室主任陳 澂,電話(02)2173-1273、傳真(02)8771-1298。
中國國民黨第二十屆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出席人提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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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人提: 109年 月 日
案由:
說明:
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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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提案請依「案由、說明、辦法」順序,分段電腦打字或繕寫清楚。連署人應有第二十屆第四次全代會出席人(黨代表)60人以上,條碼視同親筆簽名。
二、提案提出時間,自109年8月3日起至同年8月21日 下午5時30分截止。
三、為方便條碼機辨識,黏貼條碼請勿超出格線、亦不能摺疊。
中國國民黨第二十屆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出席人提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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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條碼黏貼處:
連署人條碼黏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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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第二十屆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出席人提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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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條碼黏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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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第二十屆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出席人提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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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條碼黏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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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連署人數如超過78位,請自行延伸表格,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