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出席人提案須知
109.7.6.第二十屆第131次工作會議(籌備會)通過
一、本須知依據中國國民黨(簡稱本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議事規則」第十七條規定辦理:「會議出席人之提案,應列明提案人、連署人、案由、說明、辦法等,並須有出席人(中央委員、指定中常委)5人以上之連署始得成立。提案在未經討論前,得經原提案人之提出,予以緩議或保留。」附註:請注意,候補中央委員為中全會列席人,並非出席人。
二、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簡稱第二十屆四中全會)以策進黨務為主,出席人提案請以本黨和國家的發展為重點;地方性提案請著重整體性,個別性提案則不在討論之列。
三、出席人提出提案及進行連署,均請使用中央委員會制式提案用紙並工整黏貼中央委員連署條碼,以利電腦處理。提案紙請至本黨全球資訊網:http://www.kmt.org.tw點擊首頁「革新團結 重返執政」圖案,進入「全代會專區」下載使用,,中央委員會寄發開會通知時,提供每位出席人5張連署條碼貼紙。
四、連署條碼貼紙視同為親筆簽名,請各出席人於連署前,審慎瞭解他人提案內容,以免連署後再予撤簽,而徒增困擾。另為維護出席人權益,凡單張影印、整批影印貼紙,或使用簽名方式連署之提案紙,均視同無效連署,依例不予受理。
五、提案連署人不得發表反對原提案之意見。
六、依據本黨「全代會、中評會、中全會、中常會」開會及決議方式改革案,第二十屆四中全會受理出席人(中央委員)提案,訂於109年8月3日起至8月21日 (星期五)下午5時30分截止。提案文先請同時電郵(一)中央考紀會稽核室歐陽淦專員ed_ouck@kmt.org.tw 以及(二)中央行管會總務室陳 澂主任am_chenchen@kmt.org.tw兩處;提案正本(含連署書)請於受理期間內,以掛號寄(送)達【104】臺北市中山區八德路2段232號1樓行政管理委員會,以利編印會議資料。同時將轉請相關單位研提「處理意見」後,提請第二十屆四中全會決議。
七、提案收件截止後提出者,均屬臨時提案(動議),依中全會議事規則規定,須有出席人10人以上之連署或附議。
八、前列受理提案聯絡人:考紀會稽核室專員歐陽淦,電話(02)2173-1326、傳真(02)8771-1619;行管會總務室主任陳 澂,電話(02)2173-1273、傳真(02)8771-1298。<檔案下載>中國國民黨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提案須知
中國國民黨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出列席同志發言須知
109.7.6.第二十屆第131次工作會議(籌備會)通過
一、本須知依據中國國民黨(簡稱本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議事規則」第五章「討論」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等條訂定,本黨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簡稱第二十屆四中全會)出、列席同志對議案發言,請依本須知辦理。
二、欲對第二十屆四中全會「討論事項」發言者,須先辦理登記,公開抽籤決定發言順序。每位出、列席同志對每項議案,僅能投遞一張發言登記卡;若抽籤時發現投遞張數超過規定,請會議主席取消其對本次中全會發言權。
三、第二十屆四中全會受理發言登記時間,自會議當天109年9月6日(星期日)當天下午3時30分起,至「討論事項」開始前5分鐘為止。
四、欲登記發言同志,請於前述時間內將中央委員會製發「發言登記卡」,投入「發言登記箱」。發言登記箱於會議當天下午3時30分起,置於中全會會場國父紀念館大會堂主席臺前。
五、進行討論時,由會議主席先行邀請一位與會同志,至主席臺公開抽籤。
六、進行討論時,經會議主席宣告抽中發言同志名單後,輪到發言者即請至發言臺,就議案發言;不得代理、轉讓及調換。會議主席呼名3次如果未回應或不在場者,以棄權論。
七、每位出、列席同志發言時間以3分鐘為度,由議事同志計時。發言2分鐘,按一聲鈴;發言2分30秒,按二聲鈴;發言3分鐘時,按三聲鈴,並關閉擴音系統。發言者即請退離發言臺,並將「書面發言單」交給議場服務同志,俾便列入紀錄。
八、會議出、列席同志,凡已登記發言,而未及發言;或進行討論時,欲發言而未事先登記者,均請改提書面意見。
九、書面意見之提出,請送至主席臺下「書面意見收件處」,交由議事工作同志處理。
中國國民黨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出席人提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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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人提: 109年 月 日
案由:
說明:
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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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連署人(不含提案人)應有第二十屆指定中常委、第二十屆中央委員5人以上。提案提出時間,自109年8月3日起至8月21日 (星期五)截止。
中國國民黨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出席人提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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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條碼黏貼處:
連署人條碼黏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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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連署人數如超過24位,請自行延伸表格,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