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聞 稿 中國國民黨文化傳播委員會 115.2.11
別把「自由」當「抹黒」 國民黨守護公理,提告自由時報
中國國民黨副主席蕭旭岑、文傳會主委吳宗憲、副主委江怡臻等今(11)日召開「別把『自由』當『抹黒』;國民黨守護公理,提告自由時報」記者會,臚列《自由時報》近期製造的七項「假新聞」,傷害國民黨聲譽,因此,正式提告《自由時報》;並強調希望透過司法讓證據在陽光下攤開,讓台灣新聞環境回到實事求是的專業正軌。
江怡臻首先列出《自由時報》近期不斷且頻繁地出現的多則假新聞,包括假新聞一「內幕》不滿藍只拿交流紅利 傳北京下通牒:統一後再無中華民國」,事實澄清:1.嚴正駁斥匿名放話;2.中華民國是底線,不是談判籌碼;3.交流是為了「護台」,不是「賣台」。假新聞二「新聞分析》習不陪國民黨玩文字遊戲」,事實澄清:1.拒絕被貼虛假標籤;2.國民黨堅持中華民國憲法,這是底氣,不是遊戲。假新聞三「獨家》『鄭習會』規劃3月中舉行」,事實澄清:1.空穴來風,絕無此事;2.兩岸互動「制度化」,拒絕「地下化」。假新聞四「幕後》痛批美國想阻止中國成功 王滬寧對攔下指導棋:不能讓民進黨交易『成事』」。事實澄清:1.國民黨聽臺灣民意,而不是北京「指導」;2.親美友日和陸,戰略不變;3.監督執政是天職,與中共無關。
假新聞五「幕後》台美軍購阻礙北京威懾日本、台獨 王滬寧促國民黨:關鍵是要『無法實現』」,事實澄清:1.報導內容胡亂杜撰、全非事實;2.國民黨支持國防,但拒絕「凱子軍購」;3.威懾力來自「實力」,不只來自「採購」。假新聞六「幕後》北京突改行程接見蕭旭岑 王滬寧當面下令:『框架和平』基礎是統一」,事實澄清:1.虛構故事、居心何在;2.兩岸和平的基礎是「互信」而非「統一」。假新聞七「獨家》中國『對台工作會議』9日開幕 將成立因應台灣地方選舉專組等四大重點」,事實澄清:1.台灣民主不容貶低;2.反對任何勢力介選。
吳宗憲則宣布對《自由時報》及報導記者提起民事訴訟。他強調,做出這決定心情非常沉重,沒人希望這樣的事情發生,但「我們一忍再忍,我們提告並不是要對抗媒體或新聞自由,而是不得不捍衛新聞自由最基礎的核心,也就是『新聞倫理』」。
吳宗憲說明,過去國民黨已兩次針對《自由時報》頭版頭的不實報導發過律師函,促請其注意,但《自由時報》顯然完全不理會,甚至讓記者變本加厲地繼續虛構新聞。如果《自由時報》對於記者嚴重的意識形態或習慣性以假資訊做新聞、甚至放上頭版頭從不加管理,這是報社公司應該檢討的。他表示,過去兩次案例,一次是所謂「鄭習會」的條件說,第二次是翁曉玲委員接受台商邀請到大陸參加聚會,卻被說成是接受中國大陸的指令。他表示,這些是完全沒有依據的指控,國民黨都曾發過律師函。
吳宗憲認為,新聞自由是珍貴價值,其基礎必須建立在「事實」之上,而不是像章回小說一樣愛怎麼寫就怎麼寫。當報導內容明顯違反事實與邏輯時,記者至少要盡到查證義務。因為再三請求注意卻不被理會,只好透過司法途徑釐清真相。
吳宗憲也舉例,蕭副主席去年10月、11月訪陸,結果《自由時報》日後報導竟然說,蕭副主席當時與對岸達成協議,要阻擋賴清德政府的「1.25兆國防特別條例」;但這項預算方案是在去年11月26日才提出,蕭副主席訪問時,該方案根本還沒提出,要如何與對岸協商?這連最基本的時間軸查證都沒做到,他質疑《自由時報》是造謠報嗎?
再者,吳宗憲提出,今年1月26日及27日的頭版報導完全矛盾:26日說北京不滿國民黨阻擋軍購不利,故延遲國共論壇;27日又說北京認為國民黨阻擋軍購有功,故點頭辦理。同一家報紙、發行量這麼大,卻容許記者發布前後矛盾的報導,到底哪一個才是對的?這顯示報社在倫理與事實查證把關上,出現了嚴重的系統性崩壞。
吳宗憲指出,《自由時報》這段時間多次以頭版報導攻擊國民黨,其消息來源皆是指稱「知情人士」或「有力人士」,完全沒有清晰的來源。如果報導只憑一句消息來源而無文件佐證,且未向當事人求證就直接上頭版,那報紙還叫報紙嗎?這是否讓報社自甘淪為側翼,配合某政黨修理別人?
吳宗憲並表示,政府將中國大陸定義為境外敵對勢力,如果《自由時報》報導國內政黨與賴總統口中的境外敵對勢力有利益交換或勾結,嚴重傷害一個政黨的名譽,卻毫無查證,這已逾越了新聞倫理的範圍,根本是單方面抹黑。他強調,新聞自由是民主資產,若不遵守查證規範,會變成傷害民主的武器。實務上,大法官會議解釋與最高法院判決也一再強調,媒體報導前必須有合理查證的義務。我們希望透過司法讓證據在陽光下攤開,讓台灣新聞環境回到實事求是的專業正軌。他說「請記得一件事,《自由時報》的自由,我相信是 Liberty,而不是 Freestyle,愛怎麼寫就怎麼寫」。
吳宗憲也說明民事起訴狀內容:原告為中國國民黨,被告為《自由時報》及鄒景雯、陳昀、林欣漢等人。提告部分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訴之聲明要求:1. 被告等人應連帶給付原告新台幣200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2. 被告應移除附表所示之不實網路新聞。3. 被告應連帶負擔費用,刊登澄清啟事,以14號字體、半版篇幅刊登於《中國時報》、《聯合報》、《自由時報》全國版第一版,連續一個月。
蕭旭岑則強調「我們的心情真的非常沉重」,中國國民黨非常尊重媒體,這次被告《自由時報》的部分記者也是他多年的好朋友,我們是真的抱著疼痛的心情就事論事。他強調,鄭麗文主席上任後,外國使節與國民黨的聯繫變多。很多駐台官員問他:門票擋軍購到底是怎麼回事?去大陸是不是為了安排「鄭習會」而有軍購條件說?他們之所以這樣問,是因為看了《自由時報》。顯然這些報導已對中國國民黨在外國駐台機構間的聲譽造成了負面評價。尤其即將面臨選舉,這會在選舉過程中,對中國國民黨聲譽造成相當大的損害。
蕭旭岑也指出,他與吳宗憲主委、發言人等都沒接到查證電話。且往往在禮拜天下午,突然就發出了四、五篇報導,結果發言人們沒有一個人接到查證電話,這是很不尋常的。如果沒有合理查證與平衡報導,這種新聞殺傷力極大。因此,在鄭麗文主席指示下,國民黨沉痛地決定提告。他也再度向背後的影武者喊話,如果你們要進行政治作戰,請具名站出來面對國民黨,不要透過媒體製造假新聞。新聞業不是製造業。
蕭旭岑呼籲,報導必須基於事實。在兩岸關係上,這些不實消息會傷害兩岸和平的努力,也對台灣民眾造成負面影響。「我們推動兩岸交流平台,是為了確保台海穩定和平」。